设为首页 | 加入收藏 |   
  主要业务  
印装质量检查业务介绍
复制质量检测业务介绍
环保质量检测业务介绍
非法出版物鉴定
编校质量检查
委托检测
数字出版产品检测
质量鉴定与仲裁检测
印装质量检查依据
印刷、装订质量缺陷认定和综合判定方法
环保检测依据标准
环保质量不合格判定标准
总署质检中心一行赴南昌与质检专家共商文摘类期刊质量检查工作
 
 
  环保质量检测 您现在的位置:首页 > 主要业务  
 
环保质量不合格判定标准
发布日期:2010-12-27 【选择字体:
 

    黏合剂内苯、甲苯、二甲苯的总含量应小于1000mg/kg,其中苯的含量应小于100mg/kg;粘合剂内卤代烃(以二氯乙烷计)的含量应小于1000mg/kg。
    一旦发现不合格产品,中心将立即通过有关新闻媒体向社会公布,并协同当地出版部门采取措施严把出版产品市场准入关,推进绿色环保出版产品质量。

版权所有 2010 中央宣传部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京ICP备10217941号-1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红莲南路57号(中国印刷大厦)  邮编:100055  电话:010-65232193  

京公网安备 1101020200756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