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2012年“3.15”质检活动办公室: 为切实履行质量监管职责,进一步提升出版产品质量水平,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文化权益,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文化氛围,新闻出版总署于今年3月组织开展了“2012年‘3.15’教材教辅产品和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活动开展以来,各地认真组织,开展了多种形式的质量监督检查和技术检测工作,有效地促进了中小学教材教辅质量、食品包装装潢印刷品的印刷质量及环保质量的提高。 目前,活动已进入总结阶段,各地按照总署活动通知要求,对3.15质检活动情况进行总结。为了做好今年“3.15”质检活动的总结和先进单位、先进个人的表扬工作,现就有关材料报送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地“3.15”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抓紧对本地区开展活动的情况进行总结,并形成总结文字材料附《2012年“3.15”质检活动综合统计表》于9月25日前寄发总署“3.15”质检活动办公室。 二、请各地推荐2012年“3.15”质检活动受表扬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可以推荐先进单位2-3个,先进个人2-3名。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应是在今年的质检活动中做出突出成绩的管理部门、质检机构、出版印刷企业或个人。并请填写《2012年“3.15”质检活动先进单位、先进个人推荐表》于9月30日前寄发总署质检中心“3.15”质检活动办公室。 以上报告和统计表请同时寄发书面材料和电子文档。(地址:北京市丰台区太平桥西里38号;邮编:100073;电子邮箱:zszjzx@vip.sina.com) 特此通知。
附: 表1.《2012年“3.15”质检活动先进个人推荐表》 表2.《2012年“3.15”质检活动先进单位推荐表》 表3.《2012年“3.15”质检活动综合统计表》 新闻出版总署 2012年“3.15”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2年9月1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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