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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古籍类图书质量检查报告
发布日期:2012-01-04 【选择字体:
 

    2011年5月,我中心对齐鲁书社等9家出版社出版的10种古籍图书进行编校质量检查。7月底,我中心完成了这批古籍图书的编校质量检查工作,现将检查结果报告如下:
    一、 基本情况
    2011年5月,我中心收到对10种古籍图书编校质量检查的委托函及样书后,中心领导高度重视,立即组织制定检查方案、确定专家,安排实施计划。
    由于古籍类图书在内容、文字、版式上与一般图书不同,为了做好检查工作,我中心作了周密细致的安排。针对古籍类图书质量检查的特殊性,召开了专家座谈会,根据《图书质量管理规定》,确定了检查的原则,拟定了《古籍类出版产品编校质量检查办法》。
    为了保证检查结果的公正性和权威性,我们选择邀请了资深古籍图书编校质量检查专家从事检查工作。并确定从内容和编校质量两个方面进行检查。每种图书均由三位专家分别进行初审、复审和终审,并要求形成书面检查结果报告。
    2011年7月,完成了十种图书的终审工作,形成最终检查结果。
    二、 检查结果
    1. 内容审读情况:经检查,10种古籍类图书其内容均符合《出版管理条例》第二十五条、二十六条规定和出版管理的相关规定,未发现违禁、违规出版内容。
    2. 编校质量检查情况:经过检查,《司马光集》、《云南备徽志》、《中国印论类编》、《清实录 新疆资料辑录》4种图书的编校检查差错率未超过万分之一,编校质量合格;《楚辞集校》、《重庆会史笺证》、《清代木刻鼓词小说考略》、《吴雯先生莲洋集》、《黄本骥集(一)》、《康熙顺天府志》6种图书编校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一,编校质量不合格。其中,中华书局出版的《康熙顺天府志》编校质量差错率超过万分之五,属于严重不合格。
检查结果表明,这10种古籍类图书编校质量整体不高。
    三、差错特点
    检查发现,这批古籍图书中涉及的编校质量问题较多, 主要反映在:
    1.断句不准确。如新疆大学出版社出版的《清实录 新疆资料辑录》一书中,大量的整段文字一逗到底,全段都使用逗号。
    2. 使用异体字和异形词不规范。
    3. 使用旧字形的字和自造字。
    4. 断句错误(破句)较多,如“趋行在此,转祸为福”,正确的应该是“趋行在,此转祸为福”等等。
    5. 未列出通假字。
    6. 标点符号、专名号使用不规范。
    7. 繁简字混用和繁体字误用。
    8.失校、错字、漏字、语句不通等现象较多。
    四、原因分析及建议
    此次检查的10种古籍类图书编校质量存在的问题包括断句错误、“失校”,语句不通、多字、错字等。出现原因首先与整理者的古文水平、文字功底有直接关系。同时,反映出编辑加工者的水平。不少差错属于编辑加工不够细致造成的差错。比如中华书局出版的《康熙顺天府志》,破句错误、错别字较多,不仅反映古籍整理者的古汉语水平,也反映出编辑加工者的水平。三晋出版社出版的《清代木刻鼓词小说》系抄撮陈旧资料而成,文化积累价值不高,而整理者文字功底薄弱,前言后记以及所撰写的“梗概”中有多处语病,整理方法欠妥,书中的明显错别字、随意用字、繁简混用等比比皆是,文字中多次出现掉字、多字等低级差错。也能说明此种原因。
    此次检查结果不但反映出古籍整理者的知识水平,也反映了编辑加工和校对环节中工作人员的工作水平。
    据此,我们提出以下改进建议:
    1. 应进一步抓好古籍类图书出版选题的优化工作,杜绝文化价值不大、质量水平不高的图书占用资助资金。
    2. 出版单位应加强对古籍整理者业务水平的考察评估,选择好古籍整理者,提高书稿质量。
    3. 出版单位应加强古籍类图书编辑校对人员的专业知识培训,提高工作能力和水平,同时提高工作责任心和业务素养。
    4.应加强对古籍类图书的质量监督检查工作,促进此类图书的质量不断提高。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2011年8月10日

 

  附件下载:古籍类图书质量检查报告及统计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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