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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北京奥运会印刷复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工作总结报告
发布日期:2008-10-23 【选择字体:
 

    按照新闻出版总署党组的统一部署,为确保2008年北京奥运会印刷复制产品质量,保障社会各界人士的奥运文化消费权益,经商第29届奥林匹克运动会组织委员会(以下简称北京奥组委)同意,新闻出版总署于2008年3月至8月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了2008年北京奥运会印刷复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以下简称奥运质检活动)。各级新闻出版行政部门、质检机构、行业协会、出版单位、发行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为北京奥运会提供了优质的印刷复制产品,体现了印刷复制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工作职责,取得了良好效果。
一、奥运印刷复制产品整体质量情况
    根据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质检机构上报的材料,以及总署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技术检测办公室的现场检查和技术检测情况分析,绝大多数出版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具有较强的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承担奥运印制任务的印刷复制企业在机器设备、人员调配、原材料供应等方面认真制定工作预案,健全质量监督管理体系,强化员工质量管理培训,高标准、严要求,产品质量水平明显提高,奥运印刷复制产品整体印制精良,质量上乘。其中:
印刷类产品套印精准、墨色饱和、色彩鲜艳、文字清晰、裁切规范、装订牢固;奥运五环标志、奥运吉祥物、奥运会徽、奥运火炬等专用标志印刷质量符合技术指标和规范要求。全国共抽检印刷类产品2062种,计21627册(份),其中47种158册(份)产品不合格,单册合格率为99.27%。
    复制类产品光学和机械参数符合技术规范,盘面印刷和外观品质良好。全国共抽检复制类产品173种,计865张,其中DVD产品660张,得分大于60分的产品占99.51%;CD产品205张,得分大于60分的产品占98.03%。
    但检查中也发现由于质量管理不严格、技术操作不熟练或生产设备落后等原因,个别奥运印刷类产品存在接版误差超标、文字墨色不匀、色彩使用不规范、相连页码超标、纸张掉粉、纸张有色差等缺陷;个别奥运复制类产品存在双折射和径向挠曲参数偏高、抖晃参数超标、信息面金属反射层溅镀不完整、盘面印刷起泡等缺陷。
二、奥运质检活动总体情况
    据不完全统计,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会同本地质检机构、行业协会等单位,共出动人员2000多人(次),先后到821家印刷复制企业、843家发行单位、54家出版单位,共计1718家单位进行印制质量检查。总署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和技术检测办公室组织专家组赴北京、天津、河北、辽宁、上海、山东、广东等8个省(市)进行奥运印刷类产品检查和复制类产品抽样,全面把握活动进程,指导解决遇到的各种问题。各地的奥运质检活动在当地奥运文化安全工作部署的大框架内开展得有声有色,切实做到将问题消化在印刷复制环节。
一是深入生产现场,从源头杜绝不合格品。各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按照总署的统一部署和技术要求,将本地区出版、印制的奥运印刷复制产品全部纳入质量监督检查范围,对北京奥组委直接编辑印制的出版物、宣传品以及入选总署“迎奥运百种重点图书”的出版物实施重点监督。特别值得提出的是,在此期间,雅昌企业(集团)北京公司不负众望出色地完成了奥运会开、闭幕式文件的印制任务。河北廊坊一二○六印刷厂圆满完成了北京奥组委的海报印刷任务。浙江曙光印业集团承印的福娃外包装色彩自然、质量稳定,受到福娃生产商上海均瑶集团和北京奥组委的肯定。江苏省承接的《北京2008年奥运会纪念圣经》用于奥运会期间涉外馈赠,生产过程全部采用环保材料,印制质量达到了国际圣经类图书的最高水平。福建省高质量地完成了北京奥组委指定赠送给获奖中国运动员的礼品——《奥运2008吟》的印制任务。
    二是及时发现并成功解决进入流通环节的出版物质量问题。各地在详细摸底的基础上,科学安排,明确本辖区内重点检查地区,确定重点检查场所和对象。北京、吉林、黑龙江、上海、湖北、海南、重庆、四川、贵州等9个省(市)研究制定奥运印刷复制产品的质量申诉和快速处理机制,对市场检测发现的存在质量瑕疵和缺陷的出版物,明确责任,规定时限,保证及时调换,确保向广大消费者提供优质的奥运文化产品。
    三是将奥运质检活动与印刷复制业专项检查行动有机结合。河北、山西、安徽、山东、河南、湖南、广西、青海等8个省(区)在对印刷复制企业、书报刊销售亭、图书和音像制品批发、零售市场等进行抽样时,通过核对印刷复制委托书、现场审读印刷品内容、询问进货渠道等方法,加强监管,查办了一批非法印刷案件,有效地确保了奥运文化安全。
三、奥运质检活动的主要特点
    在此次奥运质检活动中,各省(区、市)新闻出版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组织协调,质检机构、行业协会尽职尽责,深入基层、扎实工作,各出版、发行单位和印刷复制企业积极参与、密切配合,使检查活动取得了良好效果。特别是北京、吉林、江苏、安徽、广东、海南、四川、甘肃等8个省(市)结合当地奥运出版物印制情况和火炬传递路线,制定详细的工作方案,认真查找质量薄弱环节,及时解决质量问题,按要求上报了翔实、充分的总结报告,表现突出。
(一)加强组织领导,认真做好奥运质检活动部署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成立了以党组书记、署长柳斌杰同志为组长、总署原印刷复制管理司司长王岩镔同志和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齐相潼同志为副组长的奥运质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领导、组织和指导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和技术检测办公室,分别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督查指导、技术检测和指导等工作。3月14日,新闻出版总署在北京组织召开了会议,部署奥运质检活动。会后,各省(区、市)局立即以召开专题会议、动员大会、座谈会等方式传达会议和工作要求。北京、山西、黑龙江、江苏、安徽、福建、河南、湖北、湖南、广东、四川、贵州、陕西、甘肃等14个省(市)专门召开2008年北京奥运会印刷复制产品质量监督检测工作会议。全国30个省(区、市)除西藏外均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其中北京、内蒙古、辽宁、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安徽、福建、广东、重庆、四川、云南、陕西、宁夏、新疆等16个省(区、市)由局长或党组书记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其余14个省(区、市)由主管局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北京、上海市局拨出专项经费保证奥运质检活动的顺利开展。江苏、湖北、湖南、广东、海南等5省还组织质检工作人员统一培训,学习总署下发的质检方案,重点对质检标准及奥运会专用标志检测指标进行了辅导,确保检测人员掌握标准、判断准确、检测尺度一致。宁夏将奥运质检活动与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活动紧密结合,检测范围不仅包括总署制定的三类奥运印刷复制产品,还包括自治区成立50周年大庆的各种出版物,切实履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的质量监管职责。
(二)抓住重点,认真组织北京地区质检活动。
    鉴于北京是2008年奥运会主办城市,北京奥组委直接编辑印制的奥运印刷复制产品大多集中在北京,北京奥组委授权的出版单位也主要集中在北京,因此北京地区的工作自始至终被列为重中之重。活动期间,总署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和技术检测办公室组织专家组深入2008年北京奥运会印刷服务供应商——北京优派克包装印刷有限公司,及北京利丰雅高长城印刷有限公司等4家承担奥运印刷任务的企业进行现场检查和技术指导。先后到北京出版社、中央文献出版社、北京体育大学出版社等出版单位召开产品质量分析会议。特别是注意与企业、出版单位一起会诊存在的问题,共商改进良策,积累了经验,了解了实情,为活动的进一步开展奠定了基础。总署领导高度重视,党组书记、署长柳斌杰同志和副署长李东东同志先后带领工作组两次深入雅昌企业(集团)北京公司,亲切看望和慰问奥运会开、闭幕式等文件印刷任务生产一线员工,并指示一定要千方百计保证高质量完成任务,确保奥运印刷工作万无一失。
    北京市在这次奥运质检活动中承担了重要任务。根据首都图书批发量大、渠道多的特点,北京市在甜水园北京图书批发交易市场设立监测岗,派驻专家工作组对进入首都的各类奥运题材图书印装质量进行检测,并为经营业户提供图书印装质量鉴别服务。北京市局党组书记、局长冯俊科同志和副局长梁成林同志参加了监测岗启动仪式,亲自带队检查。
(三)创新形式,结合火炬传递路线设计工作亮点。
    火炬接力历来是奥运会最广为关注的仪式之一,各地在配合地方党委、政府做好火炬传递各项筹备工作的同时,及时、灵活、有效地开展奥运质检活动,彰显了印刷复制行政部门的工作职责,使此次奥运质检活动亮点纷呈,高潮迭起。江西省、重庆市的质检活动受到了当地火炬传递活动领导小组的高度赞扬。天津、山西、辽宁、吉林、上海、江苏、安徽、湖北、陕西、甘肃、宁夏等11个省(区、市)创新思路,对本地区报道奥运内容的主流媒体报纸进行了质量检测,确保向社会提供安全质优的奥运文化产品。安徽省分别在火炬传递和奥运期间组织了报纸印刷质量检测,并结合检测中发现的问题召开了全省“迎奥运”报纸印刷质量培训会,使报纸压印、带脏、套印不准的问题有了很大改善,报纸印刷质量得到明显提高。甘肃省局长和分管局长多次带队在火炬传递期间对《人民日报》等9种共180份报纸进行了检测,在奥运会开幕前对《兰州晨报》等8种共计120份报纸进行了检测,结果全部合格。
各地还通过提供咨询服务、与企业签订质量保证书、设立巡回监测站等形式丰富质检工作内容。北京市在王府井新华书店、西单图书大厦、中关村图书大厦和第三极书局等中外游客密集场所开展质量咨询服务活动,受到热烈欢迎。广东省局党组书记、局长朱仲南同志和副局长杨广锐同志亲自动员、布置火炬传递城市的质检工作。海南省将奥运质检办公室由固定式办公改为流动式办公,对奥运火炬传递城市的图书批发市场、图书城、新华书店,以及承印奥运图书和宣传品的印刷企业进行了巡回检测。四川省在积极开展灾后重建的过程中,认真开展奥运质检工作,分管局领导亲自带队赴火炬传递城市开展质检活动。
(四)注重宣传,增强奥运质检工作的社会影响力。
    鉴于奥运质检活动的敏感性,活动伊始,总署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就对宣传工作进行了认真研究,向各地提出宣传工作纪律和要求,确保好事办好。截至活动结束,共组织新华社、《中国新闻出版报》、《中国图书商报》、《印刷经理人》等 8家媒体发表宣传报道47篇,中央电视台新闻联播、新闻30分、朝闻天下等栏目也进行了跟踪报道。同时要求各地注意充分利用电视、报纸和网络等多种媒体进行宣传,提高社会公众对质检活动的关注和参与程度。通过媒体全程跟踪报道,有效地向全社会传递了印刷复制行政部门通过认真、扎实的工作,为北京奥运会提供优质文化服务这一信息。据了解,吉林、江西、广西、四川、甘肃等省(区)新闻出版局运用省(区)内主要报纸、电视媒体和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印刷复制行业协会网站连续对奥运质检活动进行多层面的广泛宣传,收到了良好的效果。
奥运质检活动期间,总署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加强信息沟通与交流工作,全国30个省(区、市)除西藏自治区外,均按总署文件要求报送了本地区奥运质检活动方案和工作总结。根据各地报送的信息,总署奥运质检活动办公室及时组织编发了31期奥运质检工作简报,有效推动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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