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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年(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实施方案
发布日期:2009-03-10 【选择字体:
 

    为组织和搞好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以下简称“2009年质检活动”),根据新闻出版总署《关于开展迎接新中国60周年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的通知》的要求,拟定本方案。

一、质检工作范围和工作目标

(一)“2009年质检活动”检测范围:

⒈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的图书、音像、电子出版物等各类出版物的印制质量。

⒉其他人民群众喜爱的相关出版物的印制质量。

检查和检测出版物的印刷装订质量和复制质量。

(二)工作目标:

通过对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检查检测,在努力确保印刷复制工作为新中国成立60周年大局服务的同时,进一步提高印刷复制企业认真执行行业标准的水平和能力,推动印刷复制企业打造印刷复制优质品牌,切实履行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质量监管职责。

二、技术检测组织机构

为加强对“2009年质检活动”的组织领导,新闻出版总署成立为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刷复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并专设技术检测组,负责活动技术标准检测咨询、检测结果争议处理、检测数据整理等项技术工作,同时负责指导各地质检机构开展技术检测工作。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以下简称“总署质检中心”)作为活动的技术主体单位,全面负责技术指导和监督工作。技术检测组由总署质检中心组织有关方面专家组成。

技术检测组组长:毛士彤、涂晓林

印装组成员:刘本奇、张庆连、马德祥、郭旭、毛士彤

复制组成员:潘龙法、陈垦、许斌、王勤、路洲

三、技术检测的依据和标准

(一)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出版管理条例》、《印刷业管理条例》、《音像制品管理条例》和新闻出版总署《图书质量管理规定》、《音像制品复制管理办法》。

(二)主要标准。

印制质量标准:《图书和杂志开本及其幅面尺寸》(GB/T 7881999)、《平版印刷产品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CY/T 51999)、《中小学教科书用纸、印制质量标准和检验方法》(GB/T 183592001)、《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精装》(CY/T 27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平装》(CY/T 281999)、《装订质量要求及检验方法-骑马订装》(CY/T 291999)。即将颁布实施的行业标准《音像制品质量技术要求》(包括CDVCDDVD、盒式音带、VHS像带)等。

四、工作方式和任务分工

2009年质检活动”以监督抽查方式开展。各地在开展检测活动过程中,可采用本技术方案中有关规定实施抽样、检测,并进行产品图书等印刷类产品印装质量的综合判定。

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出版、并在京印刷装订或复制的出版物,由总署质检中心负责抽样、检测。各地出版单位出版的出版物,由当地质检机构在省级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指导下进行抽样和检测。

音像制品和电子出版物等光盘类复制产品,由各地质检机构在总署质检活动办公室和总署质检中心的指导下进行抽样,并送交总署质检中心集中检测。

五、抽样、检测和等级判定

(一)印装质量

1. 抽样。对200941以后印刷的图书,进行批质量检查。抽取样品数量及等级判定参见下表。

单位:册

库存量

501-3000

3000以上

抽取样本数

20

32

合格判定数

2

3

不合格判定数

3

4

200941以前印刷的图书,进行单册抽样检查。可在书店或其他销售现场随机抽取样本,每种不少于3册。

2. 检测。依据本方案“三、技术检测的依据和标准”中所列主要标准,从成品外观、图文印刷、装订和印后加工三方面,对样品进行逐项技术指标检测,并进行图书质量单册判定和批质量等级判定。

(二)复制质量

1. 抽样。200941以后复制的产品,由各地质检机构从复制加工单位抽取样本,每种产品的抽取数量5片。200941以前复制的产品,由总署质检中心在市场上抽样。

2. 检测。总署质检中心汇集所有复制产品样品后,统一检测。检测指标包括:

CD类光盘:块错误率、不可校正错误、信号对称度和抖晃等参数;

DVD类光盘:奇偶校验码、奇偶校验外码失败、信号不对称度、抖晃等参数;

⑶光盘外观和盘面印刷质量。

六、其他事项

(一)本方案由总署质检中心负责解释。

(二)各地印刷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机构应组织精干力量和专业技术小组,在当地新闻出版行政管理部门的领导和总署质检中心指导下开展抽样和检测工作。

(三)各地应按时上报各类报表。20094月底前将各地出版物检测计划(包括检测目录、检测数量)填入附表1并上报。20094月至7月,每月月底向当地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总署质检中心报送纸质和电子格式的附表2、附表320097月底前上报附表4、附表5。各类表格及填写内容须机打,并加盖公章后上报。

(四)各地对检测不合格产品和检测记录表(附表6),做好封存工作,附表6须与不合格产品要一一对应,以备复查。

(五)此次活动过程中的抽样、检测、综合判定及表格填报等具体技术问题,由总署质检中心负责指导。

(六)总署质检中心联系方式:

    话:(01065212840

    真:(01065128534      

E - mail: zszjzx@vip.sina.com

通信地址:北京东四南大街85

邮政编码:100703

 

附表1: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出版物检测计划

附表2: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印刷产品抽样登记表

附表3: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复制产品抽样登记表

附表4: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不合格印刷产品明细表

附表5: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综合统计表

附表6:迎接新中国成立60周年出版物印制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不合格印刷产品检测记录表

 

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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