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出字【2010】7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局,解放军总政治部宣传部新闻出版局:
为保护广大少年儿童的文化权益,履行质量监管职责,以质量管理为抓手促进整个新闻出版产业发展方式转变,落实向新闻出版强国迈进的工作目标,继续打造 “3·15” 出版产品质检品牌,经研究决定,自3月15日开始在全国范围内开展2010年“3·15”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以下简称2010年质检活动)。现通知如下:
一、2010年质检活动的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党的十七大精神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按照“高举旗帜、围绕大局、服务人民、改革创新”的总体要求,落实新闻出版总署党组2010年工作部署,通过在全国范围内组织开展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印刷复制质量、编辑校对质量和其他相关质量的监督检查和技术检测,促进出版物质量水平的稳定提高,进一步完善出版物质量管理体系。
二、2010年质检活动的工作范围和目标
(一)2010年质检活动的检测范围
1.适合少年儿童阅读的纸质出版产品如图书(包括教辅类)、报纸期刊(不包括教辅、外语和少数民族文字类)等。
2.适合少年儿童视听的光盘和磁带类出版产品。
3.少年儿童文化用品及玩具等的外包装。
(二)2010年质检活动的检测内容
以接受检查产品的印刷复制质量为主,兼顾编校质量和环保质量。
(三)2010年质检活动的工作目标
通过对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的质量监督检测,引起社会各界对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的重视和关注,促进出版和印制单位提高质量意识和质量水平,保证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的质量稳定和提升,维护少年儿童文化消费权益,推动少年儿童健康文化环境的建设和完善。
三、2010年质检活动的组织机构
新闻出版总署成立2010年质检活动领导小组,负责此次活动的领导和组织工作。
领导小组组长:
阎晓宏(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
领导小组成员:
齐相潼(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王岩镔(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司长)
吴尚之(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司长)
王国庆(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司长)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具体负责此次活动的组织、实施和宣传等工作。
办公室主任:
齐相潼(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
郑全来(新闻出版总署条码中心副主任)
曹宏遂(新闻出版总署印刷发行管理司副司长)
陈亚明(新闻出版总署出版管理司副司长)
张泽青(新闻出版总署新闻报刊司副司长)
办公室设专家组,并设质检总工程师,负责此次活动的质量技术工作。
质检总工程师:涂晓林
四、2010年质检活动的进度安排
2010年质检活动自2010年3月15日启动,至10月底结束。具体安排如下:
(一)动员部署
2010年3月15日,在北京举行启动仪式。新闻出版总署副署长、2010年质检活动领导小组组长阎晓宏同志对活动进行动员和部署。
(二)组织实施
3月16日至7月底,为检查检测时间。其间,新闻出版总署将组织力量对部分省、自治区、直辖市活动开展情况进行现场督导。
监督检测以2009-2010年出版和生产的产品为检查重点,对其仓库内的成品质量进行批质量抽样检查;对在加工产品进行现场抽样,抽取一定数量的成品、半成品和原辅材料,进行实验室检测。对出版物流通市场上正在发行、销售的出版产品,可进行随机抽样和技术检测。其中,复制类产品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组织当地质检机构进行随机抽样,于6月底前送交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统一集中检测。
(三)宣传报道
各地要强化信息报送工作,按不同工作阶段,积极报送有关情况,发现重大问题要及时上报。对活动开展情况要通过有关媒体加强宣传,努力扩大活动影响范围。
(四)工作总结
8月1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向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技术检测结果。
8月20日前,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向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当地活动开展情况工作总结文字材料。
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于9月向领导小组提交此次活动总结报告。
五、2010年质检活动的开展方式
2010年质检活动要坚持公开、公正、公平的原则。严格按照《2010年“3·15”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技术实施方案》的要求开展检查检测工作。
(一)责任分工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负责本区域样品的采集,对纸质类样品的印装质量进行检测,对纸质类样品的编校质量进行初检,并及时上报检测结果。新闻出版总署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中心负责复制类样品的检测工作,负责对部分样品编校质量的检查工作,负责部分环保质量指标的测试工作,并负责中央在京出版单位出版产品的抽样和技术检测工作。
(二)产品采集方法
主要到印刷、装订、复制单位加工或存储现场采样,同时要该单位开具“加工证明”;也可到出版物市场适当采购取样,要留有销售单位开具的样品证明。
(三)及时检测和反馈
要对采购、收集到的样品及时检测,原则上不超过一周。对其中不合格的产品要及时通知新闻出版行政部门和出版、印制单位,及时下架和修正。
(四)认真记录备案
各地负责做好检测记录工作,包括样品的名称、介质、采集地点、时间、质量技术参数、人员和检测结果等。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局要成立相应的领导与工作机构,组织指导当地出版物质检机构开展好相关工作。按照2010年质检活动工作要求和时间安排,结合当地实际,制订具体实施方案,于2010年3月底前上报质检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各地要注意将质检活动与新闻出版日常监管工作紧密结合,一手抓质量监督检测,一手抓行业健康发展,积极促进和提高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的质量水平,努力为少年儿童提供更多健康优质的文化产品。
附件:2010年“3·15”少年儿童读物类出版产品质量监督检测活动技术实施方案
实施方案附表
新闻出版总署 二〇一〇年三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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